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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关于开展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

  全面推进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有效载体,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成为我县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评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的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意识,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扶贫攻坚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内容

  (一)十星级文明户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热心参与村集体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事业和义务劳动。

  2. 诚实守信星: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信生产经营,不欺行霸市,不坑蒙拐骗,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借债及时偿还。

  3. 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与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行为,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科学文化星:重视教育,积极参加各种文化科技活动,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运用科学技术指导生产、生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阅读书报,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 勤劳致富星:勤于劳动,善于经营,合法致富,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6. 优生优育星: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注重子女教育,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

  7. 和睦邻里星:尊重他人,友爱互助,邻里关系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家庭成员无不良嗜好,无家庭暴力现象。

  8. 环境卫生星:保持家庭卫生整洁,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家庭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现象。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村容村貌。

  9. 节能环保星: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积极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10. 文明风尚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良好家风。

  (二)文明村

  组织建设强:村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战斗力强,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村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工作制度健全,决策民主,管理规范,服务高效。

  2. 思想道德好: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无封建迷信、赌博、吸毒等不良现象。

  3. 科教文化兴:重视教育事业,适龄儿童入学率高,成年村民普遍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知识。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村内设有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

  4. 民主法治好: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高,村务公开透明,村民监督有力。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村民法律意识强,村内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5. 环境优美好:村庄规划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绿化覆盖率高,生态环境良好。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现象。

  6. 生活水平高:村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村民享有较好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能够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

  7. 创新能力强: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模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和支持村民创新创业,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三、评选程序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户和行政村向所在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十星级文明户”申报表》和《“文明村”申报表》。

  2. 初步审核: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创建成效,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县文明办。

  3. 专家评审:县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重点评估其在思想道德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成效。

  4. 社会公示:对拟表彰的“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村”名单在县级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5. 表彰奖励:对最终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村”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将其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 注重实效,强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命名的“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进行定期复查,实行动态调整。将“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 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支持。加强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会服务的工作人员,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5. 拓展内涵,创新形式。结合本地实际,不断丰富“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农户和行政村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通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评选活动,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道德支撑。希望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特此通知。

  县文明办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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