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城管委)党委、县直系统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部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而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抓住党员这个关键因素。有效提升党员日常管理水平,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形象,进一步促进党员队伍管理更加科学、更加精细、更加规范至关重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全县党员“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坚持“两个维护”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但缺少科学、规范的党员评价体系,全县仍有少数党员存在履职尽责不积极、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优化党员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全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分类管理、务求实效,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创先争优。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是:全县农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领域全体党员。特殊党员,即长期生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党员、离休干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核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分项
基础分项主要涵盖党员的基本义务和职责,包括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等。每名党员的基础分为100分,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参加党组织生活:每月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每次加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2. 缴纳党费: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加5分;无故拖欠党费一次扣10分。
3. 完成党组织任务: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每次加10分;未按时完成一次扣15分。
4. 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每次加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5. 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月加10分;违反纪律或法律法规的,视情节轻重扣20-50分。
(二)加分项
加分项旨在激励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单位或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10分;表现特别优秀的,每次加20分。
2. 创新创效:在工作岗位上创新方法、提高效率,取得显著成绩的,每次加20分。
3. 荣誉表彰: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次加30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次加50分。
4. 帮扶困难群众: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次加15分;效果显著的,每次加25分。
5. 理论学习: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发表在县级以上媒体或内部刊物上的,每次加15分;在市级以上媒体或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每次加25分。
(三)减分项
减分项主要是对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以督促其改正。具体减分项目如下:
消极怠工:工作态度消极,不积极主动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5分。
2. 违反纪律: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视情节轻重扣20-50分。
3. 影响团结:因个人原因影响单位或集体团结的,每次扣20分。
4. 损害形象:言行举止不当,损害党组织或单位形象的,每次扣25分。
5. 不履行义务:不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如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等,每次扣15分。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城管委)党委、县直系统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共同参与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并定期进行总结评估。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委组织部:负责总体指导和协调,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培训,确保各基层党组织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
2.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党员积分档案,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及时记录党员的得分情况,并定期公示。
3. 党员本人: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如实反映自己的表现,接受党组织的考核和监督。
(三)建立考核机制
月度考核: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对党员的表现进行一次考核,记录在案,并将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
2. 季度通报:每季度末,各基层党组织将本季度党员积分情况汇总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 年度总结:每年末,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优秀党员,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改进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培训
县委组织部要定期组织培训班,对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同时,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完善配套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如党员积分档案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公示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县委组织部要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积分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基层党组织也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六、总结与展望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