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XX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探索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和强化多部门联动参与扶贫的新阶段防贫工作体系,有效预防返贫和致贫的发生,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方略,创建“监测、预警、扶持、保障”防贫工作机制。从源头上筑起防贫“截流闸”和“拦水坝”,既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返贫。又确保有效阻断致贫源头,防止新的贫困发生。实现从“脱贫”到“防贫”的工作转变,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同。坚持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群众认同的工作原则。通过广泛宣传、走访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增强防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率,确保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
(二)坚持精准研判、分类施策。针对纳入防贫监测对象家庭易返贫和易致贫因素,深入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情况,精准研判帮扶措施,及时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分类施策。
(三)坚持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坚持以政策性保障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为补充,整合各级各类社会扶持资源,形成防贫预警、干部帮扶、政策支撑、社会支持的大格局。
(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动力。以产业带动、政策扶持、培训就业为抓手,加大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做到扶智与扶志相结合,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防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防贫监测预警机制
明确监测对象。将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以及因病、因灾、因学等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纳入防贫监测范围。重点关注收入水平接近国家扶贫标准的低收入群体,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确保监测对象全覆盖。
2. 建立监测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设置防贫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家庭收入、支出、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教育负担等因素。通过定期入户调查、信息比对等方式,动态掌握监测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
3. 完善监测平台建设。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级防贫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防贫监测网络,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及时发现潜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点,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4. 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对象进出机制,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原则,定期开展监测对象调整工作,确保监测对象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对退出对象的跟踪服务,防止其再次陷入贫困。
(二)构建防贫帮扶政策体系
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2.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力度,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3. 推进教育扶贫。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补助。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4. 支持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难题。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5. 促进就业创业。加大对监测对象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鼓励企业吸纳监测对象就业,对吸纳监测对象就业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创业,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增收。
(三)创新防贫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防贫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2. 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救助、健康扶贫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扶贫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产业扶贫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共同做好防贫工作。
3. 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的作用,把防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防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贫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 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监测对象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加强对监测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宣传推广防贫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防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防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防贫工作的投入,确保防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防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拓宽防贫资金来源渠道。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防贫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防贫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防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防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防贫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市将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和致贫现象的发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防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