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耕”新忙“绿剑”出鞘护粮安
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近日,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202x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绿剑”出鞘护粮安。要紧盯重点农时,加强农资质量执法;紧盯关键点位,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紧盯突出问题,抓好重大专项执法。
紧盯重点农时,加强农资质量执法。常言道,一年好景在春耕,要想保障丰收,就要不误农时、抢抓农时。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加强农资质量执法亦是如此,要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让老百姓心安,就要紧盯春管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以及农资产品产销旺季和入户下地的关键节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产品质量、购销台账、产品标签等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执法具有“探营”作用,要深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实地检查,对农业生产使用量大的农资品种和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发生较多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督促问题整改。要加强案件查处,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农资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移送。
紧盯关键点位,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影响人民获得感和安全感。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墙”,要紧盯关键点位、重点对象,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生产企业和畜禽屠宰场所为关键点位,以监督抽查、现场检查为主要手段,严厉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紧盯突出问题,抓好重大专项执法。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出现,如非法转基因作物种植、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也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此,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聚焦这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惩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特别是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假劣种子、违规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进行严格管控,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媒体宣传、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关心关爱一线执法人员,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率,各地要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要合理设置执法机构,科学配置执法资源,确保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防止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农业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总之,202x年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是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的大背景下开展的。这不仅是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一次大检验,也是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的一次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