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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202x年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我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将创建活动作为我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和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以派出所为重点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稳定、保卫一方平安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平安中国”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全面提升派出所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工作目标。到202x年年底前,成功创建为公安部第二批100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并命名,成为“拿得出、叫得上、喊得响”的优秀基层公安派出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伟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副组长:李强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指导员,王刚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副所长;成员:全体民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把握创建方向、掌控创建进度、带领指导全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分管业务工作的督促和推动落实,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动员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提升思想认识,高度自觉,严格自我要求,以昂扬斗志、满腔热情的状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区警务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通过定期走访、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同时,我们还将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调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此外,我们计划与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紧密合作,共同构建矛盾纠纷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针对辖区内的治安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将加大巡逻防控力度,特别是在夜间和节假日等高发时段,增加警力部署,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同时,我们会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提升治安防控的智能化水平。为了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们将定期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此外,我们还会加强与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开展校园安全、企业内部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平安不出事”。

  (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民,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少等待。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我们将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便利措施,确保他们也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民警的服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确保每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温暖和尊重。我们还将通过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方式和内容,真正做到“服务不缺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我们将把队伍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民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特别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我们将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此外,我们还将注重民警的职业发展规划,关心民警的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硬件设施

  为了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派出所的硬件设施。一方面,我们将对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如智能识别系统、移动警务终端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三)健全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为了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标准,实行量化考核。我们将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民警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我们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效果的,我们将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六、预期成效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我们有信心在202x年年底前完成“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工作,实现以下预期成效: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是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通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辖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是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进一步提升。

  四是队伍建设和硬件设施得到全面加强。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改善硬件设施,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派出所的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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