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调“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中进一步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应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现围绕基层组织建设的“五个基本”要素,结合我市实际,就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与大家进行简要交流。
一、健全基本组织
(一)组织设置
1. 设置标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 设置类别。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工委不是党的一级基层组织,它是党的中央组织或者党的地方组织的派出机关。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
- 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 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 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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