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动员会,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阳光行动”。我认真学习了xx厅长在“阳光行动”中的讲话内容,并充分认识到了开展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重要意义。结合多年工作实践,我体会到,推行“阳光行动”是缓解警民矛盾,推行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阳光行动的实质和最终目的就是“阳光警务”,“阳光警务”应该在两个方面抓起;一、内部化管理要警务公开化、执法透明化。我们应敢于将制度的建立、队伍的管理、执法的行为、执法过程、执法的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安干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信息化实战水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外部就是加强宣传教育、好人好事、开展“大走访”、便民利民等爱民实践活动,提高群众对公安队伍的 “认知度”和“支持度”,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我认为只要把我们的行为无条件的晒于阳光下,没有遮掩,实行透明化管理,我们公安队伍就会成为一支纯洁廉政的队伍,成为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近几年来,我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能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作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同志仍然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仍然存在;有少数民警在执行“五条禁令”等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的同志缺乏工作动力,比待遇,图享受,只要组织照顾,不想多作贡献;有些年轻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官僚主义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公安机关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阳光行动”的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首先,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全体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使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同时,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民警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度是规范行为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根据“阳光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奖优罚劣,形成良好的激励导向。
再次,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民警综合素质。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坚持把教育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业务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民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入职民警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适应岗位需求。同时,要注重培养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于推动作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阳光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阳光行动”取得实效。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阳光行动”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总之,“阳光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我们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安铁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