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环节具体要求,切实推动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助推我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今天,根据院党组会议要求,从今天开始全面推进谈心谈话“全覆盖”工作,此次谈心谈话既要见人见事见思想,更要把握政策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希望你能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坦诚地展开谈话。答: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尤其是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我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认真参加学习教育阶段各项活动,真正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提高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四个自信”,今后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干警。通过一个月来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境界、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得到了较大地检验和提升。此次谈话前,我已经对自身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我将以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谈心谈话。
问:谈谈你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的了解?答:在教育整顿的第一阶段学习教育环节,我已经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认真通读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全文十五条内容,该《规定》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主动投案情形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范,是对确有认错悔罪表现的被审查调查人,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既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我对《规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规定》中的投案对象、投案类型、受理投案程序、处置方式等重点条文的理解和适用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理解,对《规定》的核心精神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体会到这不仅是对违法违纪人员的一种警示,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教育,让我们更加明白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在实际工作中,《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党员干部自我反省、主动纠错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明确了主动投案的标准和程序,还强调了对主动投案者的处理原则,即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既体现了党的政策的灵活性,又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这对我们每一位政法干警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严守纪律规矩,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此外,我认为《规定》的实施还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只有通过严格执行党纪国法,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队伍的一员,我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必须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积极参与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活动中去,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努力成为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在此次谈心谈话过程中,我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个人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遮掩、不回避,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同时,我也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推进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贡献力量。总之,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实现我院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