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转方式、调结构”这一经济发展战略和主攻方向的确立,对环保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握好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定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取得成效,是当前环保部门需要深刻思考、着重解决的问题。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控制阀”,在实施“转方式、调结构”战略中,环保部门大有作为。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应该着力在以下5个方面下功夫:把好环境准入关口。要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正确处理好环保把关与审批服务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发展效率与增长质量,严格环保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通过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引导和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作用。通过强化环境监督检查,完善在线监控体系,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使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落后企业和产能退出市场。因势利导推进结构减排,坚决清理小造纸等“十五(土)小”企业。加大环保科技投入。以企业环保技术攻关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资金,引导企业不断改进污染治理工艺,提高治污减排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积极服务群众环境需求。围绕“惠民生、促和谐”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保障。环境法制建设不仅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境法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首先,要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其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其次,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再次,要建立健全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加大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最后,要广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构建多元化的环境治理体系,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环境治理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近年来,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复杂,传统的单一治理模式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因此,必须不断创新治理理念,丰富治理手段,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环境治理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明确各级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三是要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保护。四是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作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一是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要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总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环保部门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自身职责使命,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