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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

  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好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的要求,抓整治、促提升、建长效,结合近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化省委、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认真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形成民生治理品牌。着力再深化、再推进、再提升,实现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培育一批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透明化、长效化,确保业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问题

  摸清底数: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小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业主数量、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合同签订情况等信息,建立详细的物业小区台账。重点排查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收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未设立公共收益专户、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行为。

  2. 建档立册: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建档立册,明确问题的具体表现、涉及的物业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同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二)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制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和义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公共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物业小区的公共收益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严格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未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物业服务资质,纳入信用黑名单,禁止其在本区域内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服务标准:制定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服务标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收益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共收益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其能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 增强业主参与:鼓励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共收益管理,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通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法规制度: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收益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为公共收益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 健全考核机制:将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混乱、服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重要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树立一批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

  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

  2. 召开会议:组织召开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

  3. 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X月至X月)

  自查自纠: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在公共收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2. 集中排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收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立册,建档。

  3. 建档立册: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建档立册,明确问题的具体表现、涉及的物业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同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至X月)

  督促整改: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未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物业服务资质,纳入信用黑名单,禁止其在本区域内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2. 重点督办:对问题较为突出的物业小区,实行重点督办,由区纪委监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 总结经验: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为后续工作提供借鉴。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月至X月)

  评估效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长效化水平,以及业主的满意度。

  2. 完善制度: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纪委监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区住建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指导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公安局要依法打击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区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的监管,确保公共安全。

  (三)加大资金投入

  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整治行动所需经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问,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日常监管,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透明化、长效化。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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