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工厂良好的交通、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工厂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劳务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厂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办、安全保卫科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职责,安全保卫科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位成员都能熟悉并掌握最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及工厂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将在其入职培训中加入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从入职之初就树立起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条 厂办负责厂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务车辆的管理水平,厂办将引入先进的车辆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车辆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此外,还将定期邀请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测,确保每一辆公务车辆都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为工厂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交通保障。
第四条 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厂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各部门需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其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特别是在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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