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针对当前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立足实际,循序渐进,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每个行政村村庄垃圾房至少1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设施覆盖率100%,行政村专职保洁员全覆盖,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9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55%,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75%。坚决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改善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抓好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解决“思想认识不够、工作合力未形成”的问题。重点解决未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问题,解决未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机构问题,解决工作推进机制未形成的问题。
时间安排:202x年10月30日
牵头单位:县委办
责任单位:县委乡村振兴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2. 解决“措施不细不实、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推进方案和年度计划工作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推进不到位等问题,解决省、市、县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创建推进不力的问题。
时间安排:202x年10月30日
牵头单位:县委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XX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道路网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条硬化道路通达,提高农村交通便利性。重点解决部分村庄道路破损严重、通行不便的问题,提升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2.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重点解决水源保护不足、水质检测不达标、供水设施老化等问题,建立健全农村供水长效管理机制。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
3.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步伐,提升农村电力供应质量和可靠性。重点解决农村电网设施陈旧、供电不稳定等问题,确保农村用电安全可靠。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重点解决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处理设施不足等问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
2.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重点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足、运行维护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 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重点解决农村厕所改造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农村厕所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重点解决农村学校设施落后、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确保农村孩子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医疗资源短缺、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重点解决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时间安排:202x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重点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重点解决资金短缺、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四)广泛动员群众
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参与度不高、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202x年底前,全面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