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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特建立“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一、主要内容“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是指对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及所属干部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坚持工作标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出现负面清单列举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惩戒的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遇事只找干不成的理由,不想干得成的办法,畏难怕难,导致重点难点工作久拖不决、行动迟缓,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二)对批交办、议决定事项不按要求和时限推进落实,也不报告不反馈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导致落实变形走样或未完成工作任务。(三)不按规矩规范和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工作,重大事项该请示报告不请示报告,属部门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决定决策事项,随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不主动担当作为。(四)重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履职事项的牵头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室,不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促指导职责,局限于本部门工作,本位主义严重;配合部门、成员单位对配合工作履职不力、协作不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形不成合力。(五)企业代办服务无人办、跟不上、办不好,甚至吃拿卡要,抹黑全县营商环境。(六)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事项,部门单位不主动受理或不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建议,直接将有关事项上交县委、县政府,造成请求事项高挂悬空。(七)对牵头主抓工作主责意识不强、亲历亲为不够,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任务层层往下转,责任层层向下推,压力层层往下减,成效层层往下降。(八)对主办、承办和具体负责工作的同志,不及时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遇到问题绕着走,不主动协调、不积极解决,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或停滞不前。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覆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列出负面行为,警示和约束全体干部的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具体来说,实施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处于关键岗位、承担重要职责的领导人员。这些人员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形象,更直接影响到整个单位乃至全县的形象和发展大局。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

  三、责任追究与惩戒措施

  为确保“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与惩戒机制。对于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具体而言,对于首次轻微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较重者,视情况予以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还将把执行“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监督保障机制

  为确保“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构建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首先,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其次,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实施单位每季度向专项工作组报告一次执行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再次,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干部作风和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最后,完善激励机制,对严格执行“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正面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政府效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落实“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号召,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必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深入解读“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刻领会“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案例分析会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五是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密切关注社会反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顺利实施。

  七、强化执行,确保实效

  “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二是加强过程管控,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三是注重结果导向,强化绩效考核,将执行“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真正让那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惩戒。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确保制度持续发挥作用。五是加强跟踪问效,通过定期评估、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效果,为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执行力提升”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全县上下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这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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