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六大纪律”共有多少条?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xx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x年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x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了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因此,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也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
组织纪律紧随其后,主要涉及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生活中的纪律要求。组织纪律强调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了党的团结,保障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例如,《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不仅是为了防止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滋生,更是为了确保党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廉洁纪律是针对党员干部在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中的廉洁自律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这些规定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廉洁纪律还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做到清正廉洁。
群众纪律则是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条例》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群众利益,不得漠视群众疾苦,不得在群众面前摆官架子、耍特权。特别是在扶贫帮困、救灾救济等工作中,更应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此外,对于侵犯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为,也必须严肃查处,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工作纪律主要涉及到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规范。《条例》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对于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工作纪律还特别强调了保密纪律,要求党员干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内部信息。这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生活纪律则侧重于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个人品德修养。《条例》指出,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享乐等不良风气。同时,党员干部还应注重个人修养,加强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成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总之,“六大纪律”涵盖了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认真学习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通过严格遵守“六大纪律”,我们不仅能净化自己的心灵,还能在日常工作中树立起良好的榜样,带动周围的人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这不仅是对个人的要求,更是对整个党、整个国家未来发展的责任担当。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