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切实打造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功能齐备、食品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标准,采取“一场一长”管理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规范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市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安全卫生、经营规范有序、车辆停靠整齐。通过实施“市场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购物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场长”管理责任制工作在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商务局牵头设立农贸市场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考评,“市场长”单位及其成员单位负责实施。农贸市场治理办公室设市商务局(简称“市场办”)。市场办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农贸市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同时,市场办还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各“市场长”单位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市场长”组成及职责
“市场长制”是相关部门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在“市场长”的统一领导下,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面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市场设施和食品安全、“门前三包(包净化、包绿化、包秩序)”实施全面综合服务管理的制度。“市场长”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街道、乡镇主要领导担任。
(一)“市场长”组成
“市场长”由指定的相关单位、街道、乡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场监督管理、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物价、城管执法、交警、环卫、社区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和业主、承包人组成,负责对责任市场实施全面综合服务管理。各“市场长”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场办保持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
(二)“市场长”职责
“市场长”是所负责市场的主要监管责任人,主要负责对责任市场服务管理范围内的市场面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市场设施、食品安全、“门前三包”落实等工作起组织、监督、协调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认真履行“市场长”责任制,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市场长”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市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2. 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卫生达标。指导和督促市场内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市场内外干净整洁。
3. 监督市场内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内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
4. 协调解决市场内交通拥堵问题,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市场周边交通顺畅。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严查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5. 定期组织对市场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或更换,保障市场安全运营。
6.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抽检力度,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 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8. 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管理模式,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优化市场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市场管理人员大胆尝试新方法、新举措,推动市场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9.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市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奖优罚劣。对于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商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场长”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资金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改造提升,多渠道筹集资金,共同推进市场建设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理念,引导市场内商户自觉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场办要加强对各“市场长”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市场管理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市场长”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究解决市场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市场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市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注重实效,务求突破
在市场管理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针对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亮点,推广典型,努力在市场管理上实现新的突破。
(四)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市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市场管理混乱、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市场办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市场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总之,通过实施“市场长”责任制,我们将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