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落实以人为本、打造民生财政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财政部门要遵循财政运行规律,综合运用财政工具,强化财政调控保障,力求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民生效益。牢牢把握财政政策与民生问题的契合点,科学确定财政资金投向。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需要调整的利益关系和解决的民生问题十分复杂。对此,财政部门要突出“稳中求进”的经济总基调,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完善民生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民生支出结构,把财政资金投向最紧要的民生项目。
首先,重点支持保障困难群体的民生项目。对于涉及百姓基本生计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项目,要千方百计予以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农村养老、居民低保和安居工程四大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让财政资金真正惠及最需要帮助的人群。例如,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提高养老金标准,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大安居工程的资金投入,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让他们住有所居。
其次,重点支持有利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项目。着眼于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倾斜财力支持公共教育、城乡卫生、养老保障、劳动就业、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实现个人和整体、当前和长远的共同受益。教育是国家的未来,要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教育,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医疗卫生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养老保障方面,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劳动就业方面,要加大对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生态环保方面,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家园。
再次,重点支持弥补“市场失灵”的民生项目。对于公共消费方面的民生项目,当市场机制难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和财富时,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形式,带动和扩大私人消费,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例如,财政设立物价调节基金,确保市场物价稳定;通过发放燃油补贴,保证出租车收费不涨价;通过发放家电下乡补贴,确保农民群众的正常消费水平。这些措施不仅能够缓解市场失灵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有效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
最后,重点支持保障社会安全的民生项目。着眼于构建全市大维稳格局,建立应急处突资金保障体系;支持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支持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支持监控枢纽平台建设,打造覆盖广泛、快捷高效的“安全网”。通过这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牢牢把握“福利最大化”原则与财政调控的结合度,提升财政民生投入绩效。围绕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力求“福利最大化”,财政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避免浪费和滥用。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总之,财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