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和县直党工委的安排,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光荣时刻,我们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向xx位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老党员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这是我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国老党员同志亲切关怀的一种具体行动,也是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对老前辈矢志不渝革命初心的一种敬仰和尊重。在此,我代表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向xx名领受纪念章的老党员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也顺祝各位老党员同志健康长寿、阖家幸福!在座的各位老前辈,大都具有军人履历,有的老前辈还参加过解放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为新中国的成立和国防事业的发展作出过杰出的贡献。有的同志虽然没有军人履历,但是在地方工作期间,也为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xx县人民检察院之后,各位老前辈又投入到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和检察事业发展壮大的进程中,成为xx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见证者。各位老前辈在xx检察事业发展中作出的巨大无私奉献,为现在xx县检察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我院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勤奋务实,勇于创新,也推动了xx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赢得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201x年我院被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1x年我院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2x年我院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政法单位”称号。这既是我们年轻检察人员不辱使命、发愤图强、勇于创新的具体表现,也是各位老前辈热爱检察、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的传承和再现。
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不仅是对老党员们过去贡献的认可,更是对他们未来继续发挥余热、传承红色基因的期望。老党员同志们在党的旗帜下奋斗了一生,他们的经历和智慧是宝贵的财富,是激励后辈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更需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此,我院党组将更加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组织各类学习活动,如专题讲座、红色教育基地参观等,让年轻同志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老党员们的联系,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我们还将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老党员参与检察文化建设,通过讲述个人经历、分享工作经验等形式,传递正能量,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为人民服务的行列中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以老党员为榜样,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各项检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挑战,我们更要深刻认识到,没有老一辈革命家的牺牲和付出,就没有今天的繁荣稳定局面。因此,我们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态度,牢记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更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总之,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既是对老党员们过去辉煌成就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年轻一代的鞭策和激励。让我们以老党员为镜,见贤思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与各位老党员携手并肩,共同谱写xx县人民检察院更加辉煌灿烂的篇章。再次感谢各位老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祝愿大家身体健康、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