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好传承历史文脉
4月16日出版的202x年第8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章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大意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实践要求、促进中华文明与各国文明交流互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阐明了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基本方针和实践要求,为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好传承历史文脉提供了总纲领、总遵循、总依据、总指引。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自觉扛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任,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历史长期演进、中华儿女辛勤奉献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文化结晶,具有重要价值作用。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是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具有厚重的历史价值。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营养剂和最好的清醒剂。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在“文化遗产”之前加上“历史”二字,突出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强调了其在国家和民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它们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可以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对于研究人类历史、文化演变、社会变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可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为当代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二、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立法、规划、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针对性和操作性。
其次,要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规划是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有效指导和规范保护工作。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和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明确保护目标、范围、措施等内容,确保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乡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要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护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此外,还要加强科技支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三、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宝贵的文化资源,也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要在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方式,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
一是要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历史文化遗产是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通过发展文化旅游业,可以有效提升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各地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景区和旅游线路,推出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游览。同时,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确保游客能够获得良好的旅游体验。
二是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创新历史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通过创意设计,可以将其转化为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各地应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积极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推出更多富有创意的文化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要注重版权保护,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
三是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扩大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影响。历史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可以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的活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保护经验和技术成果,共同应对全球性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同时,要积极宣传推广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四、增强全社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全民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因此,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认识和理解。学校教育是培养青少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应在中小学开设相关课程,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历史文化遗址等,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力量,应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参与保护工作。各地可成立专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或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不受侵害。
总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懈努力。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不断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