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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伪科普”借“科普热”浑水摸鱼

  莫让“伪科普”借“科普热”浑水摸鱼

  “揭开量子赋能农作物、抗病抗灾还增产的惊天秘密”、“转动眼球并配合远近距离交替聚焦,就能降低近视度数”、“蜂蜜和花粉中含有大量小分子肽,能以毒攻毒防过敏”。近年来,一些夹杂着科学概念、专业术语的伪科普短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大肆传播,收割无数流量,推销兜售各种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现在网上科普自媒体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吃香”,网络上兴起了“科普热”。网络成了公众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短视频等自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主阵地。虽然网络“科普热”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推动了科普教育,但当前网络科普还存在一些乱象,比如内容真假难辨;有的博主进行科普,并没有多少原创,很多时候都是在做“搬运工”;还存在价值导向偏颇、粗制滥造等问题。而一些博主将制作散布网络伪科普,当成了“流量密码”赚钱工具,大量炮制伪科普视频,还有一些无良医疗机构通过推送科普文章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由此滋生了“伪科普”黑灰产业。

  对此,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如要完善规章制度和审查机制,加强对“伪科普”的整治行动。短视频等网络平台也要尽好管理责任,比如要严厉打击抄袭行为,及时下架鱼目混珠、误导受众的伪科普内容等,要保护原创,鼓励与激励入驻账号创作更多优质科普类短视频等等,要让一些博主将“伪科普”当成“流量密码”的做法彻底失去市场。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增强辨别真伪的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伪科普的生存空间。

  首先,从法律法规层面,国家应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相关法规,明确界定科普活动的边界和标准,对涉及虚假宣传、非法营销的行为予以严惩。对于那些利用科普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个人或机构,不仅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还要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科普事业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于新兴的网络科普领域,要制定更加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办法,确保科普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其次,网络平台作为科普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大平台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存在明显错误或误导性的内容,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应予删除。同时,平台还应加强与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合作,邀请权威人士参与科普内容的制作和审核,提升内容的专业水平。此外,平台还可以通过设置科普专区、举办科普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网民参与科普的热情,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再次,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是遏制伪科普现象的关键所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将科学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从小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和探究精神。同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如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体验营等,让公众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此外,媒体也应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开设科普专栏、制作科普节目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念。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群体,应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避免受到伪科普信息的误导。

  最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也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日益频繁,许多前沿科技成果需要通过科普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科普理念和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科普水平。同时,通过举办国际科普论坛、展览等活动,展示中国科普事业的发展成就,提升中国在国际科普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总之,面对网络“科普热”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既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又要有效防范和治理伪科普现象,努力构建一个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科普生态环境。这不仅需要政府、平台、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科普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精神,弘扬科学文化,不断推动科普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科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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