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乡村全面振兴“三要素”
在新发展阶段,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要高效统筹乡村人口、乡村发展、城乡关系三大要素。让人口“留”得住、“流”得动。人是全部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一方面要探索乡村“留”量密码,通过打好“乡情牌”回引在外农村人口,留住优质人才和优质劳动力,守住乡村全面振兴的“主力军”。另一方面要促进人才流动循环,通过完善政策、加强引导,打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招才引才体系吸引城市人才投身农村,不断提升乡村“软”“硬”件设施,吸引更多城市居民来乡间“串门”“停驻”,推进城乡人口双向流动,让乡村地区的“人气”真正旺盛起来。
让发展焕“新”颜,长“兴”盛。乡村全面振兴一方面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在坚持“两个确保”的前提下,用好当地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推进新业态、新质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统筹“三个提升”,推进“两个强化”,完善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公共服务、文化环境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乡村振兴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互为依托、互相助力,实现全领域均衡协调的高质量发展。
让城乡“相”协调、“互”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相连,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布局中,城镇、乡村以各自优势承担不同的角色。优化城乡功能分配、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具体而言,首先,要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加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其次,要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水平。这不仅需要增加公共财政支出,还需创新服务模式,如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远程教育、医疗咨询等服务,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此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还应注重产业发展协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是乡村的根基,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我们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推动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同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壮大,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更多机会。
最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还需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提供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城乡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流动仍面临诸多障碍,需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因素。例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价值;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金融支农政策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满足多样化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
总之,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施策、久久为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