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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XX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XX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的机制,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力。强化党委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社会治理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2. 健全政府负责机制。明确政府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定位,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局面。优化政府内部管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府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各项社会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3. 强化民主协商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平台,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意见征询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对基层协商民主的指导和支持,推动村(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 推动社会协同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自律水平。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动员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为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 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市域社会治理的认识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和社会治理理念,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和机制,如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建立网上平台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加强公众参与的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 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广智慧社区建设,利用智能技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3. 完善社会治理专业化体系。加强社会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引进等方式,提高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业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评估、调解等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理论研究,为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同时,注重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

  4. 增强社会治理社会化程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自律水平。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动员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为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 优化社会治理国际化视野。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和经验。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治理合作项目,展示我国社会治理的成果和经验。同时,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范外部风险对市域社会治理的影响。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强化责任落实。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追责。

  3. 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5. 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加强对督导检查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县将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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