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夯实依法治县的法治基础,深入持久推进“法律七进”,做到每一“进”都有示范标杆,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通过深入持久推进“法律七进”,做到了每一“进”都有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涌现出一大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典型,“法律七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是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巩固、抓提升的有效方法,是实现“法律七进”标准化、常态化和品牌化的重要手段,是“法律七进”工作富有生机活力的成功经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层层制定完善“法律七进”示范创建规划、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XX县依法治县202x年工作要点》的新规定、新要求,结合上级的安排部署,对已经开展的相关示范创建分别作出完善、调整和充实,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分别组织实施。
示范创建工作职责。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牵头负责“文明和谐寺庙(宗教场所)”示范创建;县教体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校示范校”示范创建;县司法局牵头负责“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示范创建;县财政局(国资办)牵头负责国企“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县经信局牵头负责私企“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法律进车站(码头)”示范创建;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法律进景区”示范创建;县卫计局牵头负责“法律进医院”示范创建。
三、强化保障,确保“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为确保“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3. 强化保障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将“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有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创建工作,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创建单位的办公条件和硬件设施,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注重实效,不断提升“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县法治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因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创建工作符合实际、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2. 注重实效。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创建活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和变化。
3. 提升质量。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每个示范点都能成为展示法治建设成果的窗口和平台。要注重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创建模式和方法,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水平。
五、广泛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的良好局面
“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广泛动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2. 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
3. 典型引路。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总结经验,持续深化“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
“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改进,确保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要通过编写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手册、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创建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为其他地区和单位提供借鉴和参考。
2. 查找不足。要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3. 持续改进。要将“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适时调整和完善创建标准和要求,确保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总之,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XX、平安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