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设立扶持基金
县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基金,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在本县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应用企业、平台企业以及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通过这一举措,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扶持对象
在X县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以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但未注册独立法人的传统生产型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具体包括:(一)从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应用解决方案,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外包的电子商务专业配套服务企业和第三方平台企业。(二)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三)开展第三方中介认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四)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等传播网络进行信息服务、第三方运营服务及网上交易等商务活动为主营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五)为平台企业以及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这些企业在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政策支持的重点对象。
三、扶持重点
(一)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
1.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或改造现有楼宇兴办电子商务园区。对园区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不少于20家,入驻企业占用面积达60%以上,统一物业服务、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单个企业运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园区年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并实现正常纳税的,给予运营单位30万元一次性奖励。此举旨在吸引更多的优质电商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2.支持已建成的电子商务园区进一步优化升级。对于已经投入运营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电子商务园区,鼓励其通过引进高端人才、增加研发投入、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园区的综合实力。对经评估认定为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园区的品牌影响力,还能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向园区集聚,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扩大规模。对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举旨在激励企业不断拓展市场,提高销售业绩,增强市场竞争力。
2.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或市知名商标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等主流媒体进行品牌宣传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按照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外,对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等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这将有效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推动电子商务技术不断进步,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
1.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依托县内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定期举办电子商务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贴。同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对与高校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举旨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对新引进的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按照《X县人才引进办法》的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这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县创业发展,为电子商务产业注入新的动能。
(四)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集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投资额超过200万元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平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举旨在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2.支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数据支撑。对参与统计监测工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同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对在统计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这将有助于全面掌握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支持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1.鼓励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对首次上线运营且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模式,实现互利共赢。对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这将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对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点,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这将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六)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加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制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这将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2.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对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成本。同时,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这将有助于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通过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推进过程中,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引领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X县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