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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x〕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为实施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在乡村工匠培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落实乡村人才振兴任务要求,培育乡村高技能人才队伍,认定一批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设立一批名师工作室和大师传习所,为推动乡村工匠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提供本土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自202x年起,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工匠品牌,形成乡村工匠培育的良好氛围和社会共识。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乡村工匠认定机制

  制定乡村工匠认定标准。依据《指导意见》及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工匠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社会贡献、职业道德等方面,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 完善乡村工匠认定程序。建立健全乡村工匠申报、评审、公示、认定等程序,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认定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3. 实施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乡村工匠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乡村工匠,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维护乡村工匠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二)搭建乡村工匠培养平台

  设立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依托现有职业教育资源,选择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鼓励名师开展技术攻关、创新研发和技艺传承等活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2. 创建乡村工匠大师传习所。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乡村工匠大师传习所,邀请知名乡村工匠大师入驻,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实地教学等形式,传授技艺,分享经验,培养新一代乡村工匠。

  3. 开展乡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联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教育机构,定期举办乡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乡村工匠,设计个性化培训课程,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乡村工匠政策支持

  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将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乡村工匠的认定、培训、奖励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乡村工匠及其创办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等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资金难题。

  3. 推动政策资源整合。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乡村工匠的支持力度,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政策效果。同时,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创业孵化基地,为乡村工匠提供场地、设备、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其创业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等部门组成的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各省级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培训会、现场观摩会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三)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将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

  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明确乡村工匠的权利义务,规范乡村工匠的认定、培训、管理等行为,保护乡村工匠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乡村工匠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工匠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乡村工匠参加业务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升技能。同时,注重发挥乡村工匠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乡村工匠参与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乡村工匠发展的外部环境,为乡村工匠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通讯、水电等条件,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乡村工匠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将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打造成乡村振兴的一张亮丽名片,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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