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决策部暑,特别是省委书记王东峰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干部担当意识差;遇事推诿、回避矛盾;对存在责任风险的指示不表态、不决策;出真招、办实事不够”等突出问题,坚持增强“四个意识”、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典型引导、建章立制、突出实际效果的六大原则,强力开展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全面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整治重点
(一)围绕重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差”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围绕“双创双服”、“4+4”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污染治理、“六项集中行动”、旅发大会筹备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整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不给资金不干事、不给政策不落实,把问题困难全部上交;不按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满足于以开会(文件)传达部署替代贯彻执行抓落实,该完成的任务没完成,该落实的工作不落实,搞变通、打折扣;表态快、行动慢,调门高、落实差,说得多、做得少,不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赋予的工作任务,以各种客观理由搪塞、糊弄,推迟完成时限;怕得罪人,不担责、不做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主动意识差、配合意识欠缺;分管工作无变化、无起色,排名落后,“挂帅不出征”“出工不出力”,矛盾不解决,问题不断、漏洞百出;工作层层转包,不愿亲力亲为,批而不管,导致工作停滞不前。
(二)围绕服务群众,开展“机关作风不实”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针对服务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对待群众诉求敷衍塞责、久拖不决;办事流程繁琐,效率低下,让群众来回跑路;服务态度生硬,缺乏耐心和热情,与群众沟通交流方式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开展满意度调查、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三)围绕机关效能,开展“工作效率不高”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针对部分机关单位存在的“慵懒散”现象,重点整治干部职工纪律松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工作计划性不强,缺乏科学合理的安排,导致工作被动应付,效率低下;工作方法陈旧,创新意识不足,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团队协作能力弱,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推进。通过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强化绩效考核,推行目标责任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率。
(四)围绕廉洁从政,开展“廉政建设不严”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公款旅游等问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严重违纪违法;生活作风不检点,道德败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月)。召开全县作风建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月)。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持续跟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x月—x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月—x月)。各乡镇、各部门对作风建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长效管理。同时,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对在作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作风建设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管、有人干、有人问。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注重标本兼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对作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通过此次作风建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