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几年来,我们大力实施城市路网体系和生态景观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化一拆”工程,加大“五边三堆”整治力度,使我县城乡建设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城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改变,特别是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我县分别获得“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标兵”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凝结着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心血和汗水,与大家努力奋斗和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也为我们开展下步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使我县具备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硬件基础。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推动全县上下铆足干劲、乘势而上,奋发进取、担当作为,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决心,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面,就做好全县创城工作,我讲四方面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反映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个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综合性荣誉,它是城市治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也是目前全国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水平的最高荣誉。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就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省委明确要求,所有县(市)区都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对创城工作作出了全面动员部署。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能够显著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要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文化生活,提升市民素质,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明确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我们必须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有人管、有人干、有人问。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考核奖惩等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时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市民,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三)聚焦重点领域,补齐短板弱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要全面发力,又要突出重点。我们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认真查找差距,精准施策,补齐短板。要重点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的改造升级,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服务功能。要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要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强化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负责、有人解决。
(二)严格考核奖惩,激发工作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三)注重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在创建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城市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服务高效。要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使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各方力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我们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各方力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带头参与创建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我们要加强创建工作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创建工作一线,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关心关爱创建工作一线的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工作、放心干事。
(三)汇聚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工程。我们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创建工作贡献力量。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生动局面。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开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的新时代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