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惩责任意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选编》,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要求,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上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捍卫统计数据的权威和尊严,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以统计督察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家统计督察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督察情况直接向中央领导同志反馈,是一项全县性的工作,关系到统计系统乃至我县的整体形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次国家统计督察主要有规格高、影响大、要求严等三大特点,必须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准备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各级各部门要将统计督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法治教育,严肃查处统计造假问题。一是对《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文件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要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三个重要文件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的集中学习,并作出深入解读,确保每一位统计工作人员都能准确理解文件精神,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统计监督,对于群众举报的统计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响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四要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优化统计调查方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统计调查方案,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统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的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三是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深化统计研究与应用。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的研究,探索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统计指标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五是拓展统计服务领域。在满足政府统计需求的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公众需要的统计产品,提高统计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和满意度。
五要完善统计监督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统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程序,确保统计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统计监督合力,共同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强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计信用记录,将统计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统计违法成本。四是定期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各级统计机构要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五是建立统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统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统计工作持续改进和发展。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