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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广电字﹝201x﹞124号)要求,全面加强我市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全市政治文化安全为目标,以整治违规播放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查隐患、抓整改、强管理、加强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规范和引导,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升运营单位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可管可控,确保全市公共视听载体的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二、治理范围

  辖区内车载、楼宇、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商铺)、银行、医院、宾馆饭店、学校及户外大屏等公共视听载体。

  三、治理重点

  按照“以治理促规范”的原则,对辖区内公共视听载体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缝隙。重点查处五个方面内容:(一)检查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是否纳入行业管理范围;(二)检查播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三)检查运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播出内容审查制度和安全播出机制;(四)检查对已播出的内容是否实行备份保存;(五)检查运营单位是否建立人员岗前培训机制等。对未按要求纳入行业管理的公共视听载体,要督促运营单位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登记,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要督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四、专项治理行动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8月10日至8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228号令)《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广发﹝20xx﹞118号)要求,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完成专项治理行动。9月2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报市局稽查二队。治理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9月5日至9月15日。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治理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收集,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的长效机制,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类管理等,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运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持,帮助其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促进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关心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专项资金投入,用于购置执法装备、改善办公条件、开展业务培训等。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完好、使用规范。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局将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稽查二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我们旨在进一步净化我市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文化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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