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XX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履责有力、问责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保证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我县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县纪委部署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上至下、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把监督责任落实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推动合力办案,促进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抓好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防止责任虚化空转。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落实“一岗双责”。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教育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纪委其他成员的协助责任。
1、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加强监督检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深化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维护群众利益。
(3)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纪委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作为纪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2)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3)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纪委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
(3)严格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健全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实效,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总之,全局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