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建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读书思廉”,在对相关文件及廉政书籍的学习过程中,逐渐提升民警个人修养,以为民务实的态度投入新一轮的公安工作。其中,我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了历史学家吴思的《血酬定律》,有所感悟: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对劳动的酬报,利息对资本的酬报。暴力本身不创造价值,在生存资源的争夺中,资源需求者如贪官污吏者,冒以“身败名裂”之险,非法敛财,一定程度揭示了以权力为凭依,“不给钱就不办事的‘暴力腐败’”,为民众所唾弃。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的同时,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和谐的重任,为树立公安机关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等贪腐现象的发生,公安民警应自觉遵守廉政规定,拒绝诱惑,从以下几点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常怀思廉之心。“蚁穴失察必溃大坝,小贿不管定成巨贪”。翻开廉政的教科书,腐败案件的发生无不从骄傲自大,贪图享乐的生活小事开始,其中不乏对党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党员干部,由于长期身处要职,习惯了鲜花掌声的环绕,渐渐的不甘于平凡朴素的生活,对“民意”选择性“失聪”,无视廉洁从政的“八个禁止”,笃信“过了这村没这店”永挣不赔的贪腐“真理”,深陷欲望的牢笼。公安工作常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面临诱惑考验时应绷紧廉洁自律这根线弦。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公安民警应常怀思廉之心,从细节上防微杜渐,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筑牢防腐的心墙。二是恒树尚廉之风。今年年初有一则新闻,报道了云南省第四监狱警察桂恒拒贿受表彰的事迹。其实,行贿者是罪犯家属,希望当事警察在其儿子劳动改造期间多一些关照,家属心情我们能够理解。但桂恒断然拒绝,并将此事上报,最终得到了上级的表彰。这一事件不仅展示了桂恒同志高尚的职业操守,也体现了公安机关对于廉洁自律的高度重视。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廉政建设不仅需要每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更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了包括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多个部门在内的监督体系。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箱、开通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只有内外结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是深化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市公安局每年都会组织多次警示教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通过真实案例剖析,让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此外,还特别注重年轻民警的教育培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五是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是廉政建设的根本保障。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制度体系。例如,针对“小金库”问题,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账外账;针对吃拿卡要现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行为的意见》,细化了执法服务流程,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为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六是注重人文关怀。廉政建设不仅仅是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的过程,更是关心人、爱护人的过程。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民警的工作生活状态,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比如,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民警缓解压力;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民警的业余生活,增进团队凝聚力。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民警的职业幸福感,也为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七是弘扬先进典型。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可忽视。市公安局每年都会评选出一批在廉政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通过表彰奖励、事迹宣传等形式,树立起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这些先进典型不仅展现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更为广大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标杆,激发了大家争先创优的热情。八是构建长效机制。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市公安局始终注重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廉政建设持续推进。一方面,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廉政建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民警的廉政意识和能力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使廉政建设真正成为公安工作的内在动力,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廉政建设是公安机关永恒的主题,也是每一位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