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措施办法,理顺体制机制,重点破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不会抓、抓不实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整体提升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标准
紧密联系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坚持从基础工作和基本要求抓起,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效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聚力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组织生活更加严格规范、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基础保障更加务实管用的目标。重点突出“八个标准化”:
(一)政治思想教育标准化。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突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党支部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5学时,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及以上党校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确保思想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二)组织设置标准化。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机关单位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均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委。党支部的设立、调整或撤销,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因人员变动、机构调整等原因导致党支部设置不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同时,积极探索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任务中建立临时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领导班子建设标准化。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由其他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后半年内必须参加任职培训,任职期间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四)党员队伍建设标准化。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入党”。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党员档案材料齐全、真实、规范。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五)组织生活标准化。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丰富组织生活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坚持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党员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帮助党员找准问题、整改提高。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六)工作机制标准化。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党支部议事决策机制,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权益。建立党支部工作督查指导机制,上级党组织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党支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党支部工作动力。
(七)基础保障标准化。加强党支部经费保障,确保党支部正常开展活动。机关单位要将党支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党日、走访慰问等活动所需经费。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活动设施,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党支部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党支部工作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支部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八)责任落实标准化。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支部建设。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党支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党支部工作动力。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党支部,要及时提醒、约谈、问责,确保党支部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八个标准化”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