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正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发力点。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以来,我们锚定重点、挂图作战,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在聚焦乡村振兴、粮食购销、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作风建设、基层治理6个领域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整治重点,明确具体整治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定期报告等制度机制,充分运用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扩宽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切实利用好这次集中整治重要契机,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决查处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前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共收群众反映问题X个,推动解决问题X个,发现问题线索X个,立案X件X人,初步取得了成效。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性,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面,就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问题整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第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提高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人民群众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和进展情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第四,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在于严格执纪执法。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注重追责问责,对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要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要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第六,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促进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同志们,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心民心,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