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安全保障程度低、长期不达产、停产停工一年以上的“僵尸煤矿”、采矿范围与“三区”范围重叠的煤矿全部关闭退出。全市煤矿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煤工艺或柔性掩护式支架采煤工艺,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煤炭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煤炭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二)煤矿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市基本杜绝“六假六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建设、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范围、证件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建成一批省级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得到普遍性运用;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以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系统为主体的预警系统全面建成。通过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煤矿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煤矿应对各种复杂地质条件的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化落实。负有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责任清单更加精准,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考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形成并发挥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煤矿普遍性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到位。在202x年年底前各煤矿企业按相关要求整治完成矿井“双电源、双回路”专线供电和自备应急电源问题;202x年年底前,煤矿采掘接续紧张问题整治达标。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消除煤矿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提高煤矿抵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
(六)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煤矿灾害治理方面,将重点加强对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的预防和控制。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灾害防治措施,如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加强防火防爆管理、采用先进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技术等,有效降低重大灾害发生的风险,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同时,还将加大对灾害治理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煤矿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适用于不同地质条件的灾害治理新技术,提高灾害治理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严重的煤矿依法依规进行关闭退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促进煤炭资源的集约化开发和利用。通过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升煤炭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六假六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服务指导,帮助其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煤矿企业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四)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完善责任体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保障。
(五)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
(六)提升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加大对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煤矿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研发适用于不同地质条件的灾害治理新技术。加强煤矿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定期组织煤矿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煤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提升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矿重大灾害风险,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总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