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范文 >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不敢腐”。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始终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着力整治“蝇贪蚁腐”,用心解决“急难愁盼”,推动增进民生福祉,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

  夯实“访”的基础。精准有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把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擦亮联系群众“窗口”作为基础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高效受理办理有关检举控告。菏泽市纪委监委深化“开门接访”、推广“码上举报”、打造市县乡三级远程视频接访平台,主动加强与政法、信访、网信、“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的协作配合,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认真落实“初次举报及时办、重复举报重点办、上级交办马上办”要求,对重要信访举报直接批办,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既督过程也要结果,确保一抓到底、解决彻底。

  坚持“严”的基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保持坚如磐石的定力、雷厉风行的魄力、持之以恒的耐力,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巡视巡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

  强化“治”的实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严惩个案,更要注重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要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通过多措并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提升“防”的水平。预防是最好的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推动政务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巩固“改”的成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注重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通过公开曝光、以案促改等方式,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深化“联”的机制。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要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提升整治工作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挥人民群众在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总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