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机会难得,工作也非常重要,还是要耽误大家的时间。xx市是我们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xx市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xx市、xx市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这四个城市都曾经是我们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杆,也都曾经取得优异的成绩,是我们中国城市发展建设的佼佼者,先进的样板。但是在去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中,因为成绩不理想或者发生了材料造假的问题,所以发出了通报批评,教训是很深刻的。给这四个城市黄牌,也给全国其他文明城市敲响了警钟。结合这几天复查组对xx市、xx市、xx市和xx市的调研情况,以及上周前往xx市、xx市、xx市和xx市,我整体感觉多数城市能够真正把整改通报批评的压力转化为整改工作的动力,对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反思是深刻的,整改态度是坚定的,对于加强改进创建工作的举措是有力的,整改的成效也是切实可见的。特别是四个城市的文明委、文明办的负责同志,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思路是清晰的,整改方向是明确的,对比去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结果,能看到多数城市的创建工作都取得了进步,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刚才,xx同志分别对各个城市的进展和成效做了全面的反馈,主要是八个方面:一是环境卫生面貌有改善;二是城市管理水平有改进;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改观;四是公共服务水平有提高;五是市民的文明素质有提升;六是干部精神面貌有提振;七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增强;八是创建工作机制建设有加强。这八个“有”是具体的,实实在在地来讲,成效的取得,得益于陕西省、重庆市、山西省党委、文明委和文明办的悉心指导和有力督促,得益于四个城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四个城市的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以及相关部门的督促和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更加得益于四个城市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努力奋斗。这些整改成效,我们认为基本实现了通过中央文明办通报批评的严管方式,来倒逼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常态的工作目的,也充分证明了中央文明办的决策是正确且及时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部分城市的创建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的倾向,未能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导致创建工作缺乏实效性。其次,个别城市在创建过程中过分依赖资金投入,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使得创建工作偏离了初衷。再次,有些城市在创建过程中缺乏创新意识,沿用传统模式,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最后,部分城市在创建过程中未能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创建工作时紧时松,影响了创建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各城市党委、政府要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创建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中央文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创建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四是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创建成果长效保持。各城市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防止出现“一阵风”现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城市文明创建新路径、新模式,为推动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分享成功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要通过举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各城市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城市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总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