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范文 > 严格对标党章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 >

严格对标党章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

  严格对标党章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十大党章首次写入“自我革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写入指导思想,并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条文中,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对标党章自觉学习《条例》,深刻把握精神要义。二十大党章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更好地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贡献。《条例》修订以党章为遵循,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条例》是促进全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条例》坚持传承和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核心要义,强化纪律意识。《条例》的修订不仅是对党的纪律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更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具体落实。《条例》修订过程中,注重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使纪律建设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例如,《条例》新增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处分规定,明确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措施,这些都体现了党中央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在于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形成有力震慑。通过严格的执纪问责,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出惩治腐败、净化队伍的作用。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条例》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注重抓好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执行《条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个干部队伍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条例》的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完善。各级党组织要在严格执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制度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注重实践检验,提升治理效能。《条例》的贯彻落实,最终要体现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标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时,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通过实践检验,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提升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总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条例》,严格贯彻《条例》,坚决执行《条例》,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