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方法,构建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及网络市场监管新形势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XX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决策部署,充分把握网络市场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牢固树立现代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厘清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监管、审慎监管、智慧监管、综合监管和协同监管”的工作思路,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着力推进全市网络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按照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有关要求,推动市场监管职责向网络市场整体延伸,线上线下监管任务、监管职能全面对应,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的监管模式。指导网络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引导发挥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社会共治、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二)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促进网络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信用约束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强部门内外业务条线之间以及市县区各层级之间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职能监管与行业监管、业务主管机构监管与业务分管机构监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网络市场主体责任落实
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资格审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有效。指导平台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对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分析,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查处。
2. 引导网络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通过政策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增强网络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将经营者信用状况作为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3. 加强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针对网络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定期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发布抽检结果,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高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二)深化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改革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法规体系。结合网络市场发展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市场各方权利义务,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研究出台网络市场监管指导意见,细化监管措施,增强可操作性,提高监管效能。
2. 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效率。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同时保持监管的威慑力。探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实现差异化监管。
3. 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网信、通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市场监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网络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优化人员配置,合理设置岗位,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技术支持能力。加快网络市场监管技术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提高网络监测、数据分析、证据固定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水平。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网络监管技术人才,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 加大网络市场监管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将网络市场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网络市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网信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区县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各区县、各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综上所述,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推动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