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遵循地域水情特点和治水规律,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基本思路,加强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20xx年底,xx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其他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各县、区城市要按照《关于转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xxx号)、《关于加快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xx号)等文件要求,再次对城市建成区内水体水质水量、排水管网现状、排污口、岸带垃圾堆放点等面源、点源、内源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排查,进一步核清城市建成区内水环境情况底数,摸清导致水体黑臭的根源,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档案,实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深化整治方案。各地要遵循治污规律,以排水流域为单元,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生态补水;生态修复、水质净化”的基本技术路线,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写明形成黑臭的成因、明确具体目标、重点任务、详细的整治措施和实施周期、长效管理制度等内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须经设区市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各地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黑臭水体消除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区域连片治理、上下游协同治理、水岸同步治理。在做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生态修复,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率;二是实施河湖清淤工程,清除内源污染;三是建设生态护坡,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四是加强水系连通,促进水体流动;五是推广生态湿地建设,增强水体净化功能。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将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纳入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效果不佳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在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定期发布治理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提高黑臭水体治理的科技含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发适合本地特点的治理技术和产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效率。
四、总结经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在治理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对已经完成治理的水体,要加强后期维护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定期组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分享成功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治理成果的长期稳定。一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城市水环境的日常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健全市场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治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共同维护城市水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打赢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xx、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