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监察官
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陆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监委颁布,监察官法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规与监察法相衔接相配套,是纪检监察工作行为规范的充实完善,由此形成较为完备的监察法规体系。两部法规颁布是纪检监察战线的一件大事、喜事、要事。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监察官职责、义务、权利等,对监察官的管理、考核和监督约束作出相应法律规定,同时赋予监察机关职责和权限,完善监察权运行的法律程序,这在我们党的监察发展史上还是首次,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正规化专业化的监察官队伍,确保监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基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和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开展监察官法的学习培训,目的就是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新要求,在履职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监察官。几天来,通过监察官法学习培训,听取相关专家授课,认真研学法规条文,感触良深,收获颇丰,现与同志们交流几点学习体会。
一、对党忠诚,确保政治过硬
监察官法第一章第四条对监察官提出了应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做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的总要求;第二章第十条明确对监察官应当履行9条义务中首条就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第三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7个条件,其中包括“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等等。监察官法在多个条款中强调了对党忠诚的重要性,这是监察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最根本的职业操守。对党忠诚,就是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把对党忠诚作为立身之本,把讲政治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依法履职,确保行为规范
监察官法不仅明确了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还对监察官的行为规范作出了详细规定。第二章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分别对监察官的回避、保密、兼职、离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利益冲突,保证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依法履职,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确保每一项监察活动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要注重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适应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严于律己,确保廉洁从政
监察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对监察官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谋福利,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私利。严于律己,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同时,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家人亲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敢于斗争,确保责任担当
监察官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监察官应当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的要求,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的呼唤。敢于斗争,就是要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向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说“不”,敢于向各种顽瘴痼疾开刀,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善于斗争,讲究策略方法,做到稳、准、狠,确保斗争取得实效。
五、服务人民,确保宗旨不变
监察官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监察官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是做群众工作,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就是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六、创新进取,确保工作实效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监察官法第一章第七条要求,监察官应当勇于创新、善于创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创新进取,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积极寻求破解之道,探索实践新思路新举措。纪检监察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尝试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同时,要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实际成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和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监察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