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发挥党组织在村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心村”党委建设试点工作,现就“中心村”党委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原则
坚持有利发展的原则。“中心村”党委的设置,应有利于推动农村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促进资源优势互补、实现村级均衡发展,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在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各村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中心村”党委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2. 坚持以强带弱的原则。采取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中心村带周边村的方针组建“中心村”党委。将区域相近、资源相似、带动力强和“空心化”严重的村纳入“中心村”党委,将强村的发展优势转化为推动弱村的发展动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解决部分村庄因人口外流、产业单一等问题导致的发展滞后问题,促进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3. 坚持五个不变的原则。“中心村”党委要做到归属清晰、权能完善,统筹区域整体发展。“中心村”党委下属各村要保持行政区划、村民自治主体、集体资产产权、债权债务、干部报酬待遇不变。这一原则的实施,旨在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同时,也要注重在保持原有基础上,通过党建引领,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增强村级组织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4. 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要遵循村情客观实际,尊重基层党建工作规律,不搞“齐步走”,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稳妥推进,先期每个乡镇党委试点组建1-2个,根据实际效果逐步推广。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推动组织共建: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所辖支部加强规范化建设,激发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后进党组织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建立健全“中心村”党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内重大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在乡村振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
2. 推动人才共育:吸纳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优秀返乡青年等各类人才参与“中心村”党委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建立人才信息库,全面掌握区域内各类人才的基本情况,为人才使用提供依据;二是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三是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3. 推动资源共享:整合区域内各类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开展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区域内土地、水利、交通、文化等资源状况,为资源开发和利用提供基础数据;二是编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资源开发的方向和重点,确保资源开发有序进行;三是建立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资源交易行为,保障各方利益;四是加强资源监管,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4. 推动产业共兴: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产业链条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增加农民收入。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二是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影响力;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激发市场活力。
5. 推动治理共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提高基层治理的民主化水平;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是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文明程度。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心村”党委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强化政策支持: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心村”党委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为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3.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心村”党委建设的重要意义、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交流,提高他们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心村”党委建设的良好局面。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榜样,激励先进。
总之,“中心村”党委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中心村”党委建设试点工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