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x〕180号)、xx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xx〔201x〕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1x〕xx号)和中共xx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xx〔201x〕xx号)等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探索推进县城党政机关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到202x年,全县党政机关基本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全县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实施范围
县城范围内县、镇(乡)两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实施内容
对照《xx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试行)》,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一是源头减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分类投放。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张贴分类投放标识,开展分类宣传培训,建立评比和奖励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准确分类投放。三是分类收运。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合作,确保分类后的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党政机关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政策支持
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一系列支持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措施。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环保产品和服务,对参与垃圾分类并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加大对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更新。
(三)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大家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此外,还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预计能够达到以下几方面的预期效果:
提升环保意识: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风尚。
2.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和布局垃圾分类设施,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3. 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普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4. 树立良好形象:党政机关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还能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
六、结语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地推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