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方案要求和县局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总体部署,本人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采取个别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方式,深入基层和辖区对照多个方面认真查摆了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有时从政治上、全局上深入理解把握不够好,在抓落实的力度上有所减弱。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举措重视不到位,存在重会议传达,轻贯彻落实的现象。在严肃政治纪律方面,平时强调纪律较多,而强调政治的意识相对薄弱,政治敏感性欠缺。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些方面还做得不够好,主要体现在:做出决策时,事前调查研究较少,未能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党委会上,个人发言较多,而其他同志发表意见的机会较少,引导讨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导致一些议题未能充分研究和讨论透彻,影响了会议决策的质量。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起初,自己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效果心存疑虑,存在一定的观望态度。在工作落实上,存在会议召开多、安排部署多、督导检查少的问题,表现出“嘴动脚不动”的倾向。特别是在一些部门与对口单位进行参观学习或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时,接待标准把关不严,存在公款接待的现象,认为这样做有助于本单位的工作推进。这反映出自己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领会不够深刻,执行力度不够坚决。
三、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在思想转变方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争创亮点、铸就品牌的意识不够强烈,推动公安工作大刀阔斧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大,公安工作适应新时代要求、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尚需提升。在工作作风方面,经验主义在头脑中仍有市场,存在用老思想解决新问题的现象,未能充分调动全体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深入查摆和反思,发现自身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虽然组织了多次学习活动,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未能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导致在处理复杂问题时思路不够开阔。
2.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3. 密切联系群众不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次数不多,了解民情民意的渠道不够畅通,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4. 廉洁自律意识有待提高: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存在放松警惕的现象,未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敢于直面矛盾、破解难题,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3. 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 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次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言,为推动全县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我将继续带领全体党员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