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局党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要求,对标“人民满意”标准,全面推进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建设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单位内外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局党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要求,努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形成人人争做文明职工、处处创建文明处室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局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包括各处室指定的一名联络员,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评比内容
(一)文明处室评比标准
1、政治思想方面。处室同志模范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处室内部团结、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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