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把握灾害防御能力与粮食生产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频繁发生的洪涝、冰冻等严重自然灾害,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也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灾区视察时强调,要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针对灾害防范及灾后粮食生产能力的恢复提出了系列科学指导。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提升,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首先,农田防灾减灾工程设施是保障粮食稳产增产的基本条件。从近年来各地应对洪涝灾害的实践经验来看,排灌设施完备,可以在洪涝灾害发生时显著降低对粮食生产损失的影响,灾后通过及时补种等措施恢复粮食生产的能力也会更强。其次,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和应急调度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应对极端天气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种子、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是灾后恢复的重要条件,及时调运粮食生产必需的物资,能够有效减轻粮食生产受损的后果,快速恢复粮食生产能力。再者,防灾减灾措施可以显著降低灾害导致的粮食损耗。灾害是粮食损耗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减少粮食损耗是实现粮食安全目标的重要方面。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将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并从应对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两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制度。
灾害防御能力与粮食生产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完善的灾害预防和抵御措施能够保障粮食生产的稳定。完备的基础设施不仅是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背景下实现粮食生产技术替代和机械替代的必要条件,也是降低灾害对粮食生产不利影响的关键因素,能够确保粮食稳产高产。另一方面,稳定的粮食生产也有利于提升灾害防御能力。例如,生产粮食需要必要的灌溉和排涝条件,在干旱、洪涝灾害发生时,排灌设施可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此外,粮食生产的稳定还能够为灾害防御提供物质基础,增强社会整体的抗灾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灾害防御能力和粮食生产能力,各级政府应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首先,加大投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这包括修建和维护排灌设施、加固堤坝、改善水利条件等,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同时,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机械化水平,以适应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趋势,确保粮食生产的高效和稳定。其次,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体系。政府应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储备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集所需的种子、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支持农民及时开展灾后恢复工作。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灾害的能力,使他们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采取有效的自救互救措施,减少损失。再次,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国的气象、水文监测网络,提高灾害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灾害防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灾害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个农户,为他们采取预防措施争取宝贵时间。最后,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灾害防御和粮食生产提供法律保障。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灾害防御和粮食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灾害防御和粮食生产模式。例如,南方地区可以充分利用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北方地区则可以重点加强防风固沙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减少风沙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此外,还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防御和粮食生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格局。通过这些措施,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我国的灾害防御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还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总之,灾害防御能力与粮食生产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科学把握这一关系,全面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和粮食生产能力,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未来,我们应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不断探索和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