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寿经》有言:“法眼观察,究竟诸道。慧眼见真,能渡彼岸。”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哪有“照见一切法门的眼睛”,唯有眼中有法、心中畏法、事事遵法,才是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的“硬杠杠”,更是干事创业的“安全阀”。作为应急管理机构,用一双“法眼”审视安全,尤其重要。因为安全监管不缺乏法规、制度,但在“安全”这个沉重命题下,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会给危险的下坠一个加速度。依法监管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应急管理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力保障。然而,就在全国上下致力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之时,仍有一些地方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窠臼里挣扎,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带血教训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没有在扎紧制度篱笆、打磨执法利器上下功夫,最终落入“越是强调越是被忽略”的怪圈。必须认识到,一旦在依法监管上打折扣,就等于在姑息甚至纵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等恶劣行径。练就“法眼”,贵在激发学法懂法的活力。“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法律法规都是深入探讨,反复试错,多次检验,形成的法理良策,堪称省力省心的真正捷径。现实生活中,有的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法律法规要求建章立制、责任落实等等方面都存在形式主义;有的眼睛向“钱”,不唯实不唯下只唯“钱”,喜欢干一些“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的事情;有的还热衷“与政策赛跑,与法规较劲”。殊不知,“欺以方圆”,早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习近平曾说过,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生活,这就是法治。这就要求铭记立好法规至高无上的权威,把法规条文铭刻在心,把法治理念内化为信仰、外化为习惯,努力克服凭“感觉”指导、跟“风向”办事和打“擦边球”,搞“土政策”的积弊陋习。练就“法眼”,根在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
依法办事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尊重,更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究其根本,往往与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有着密切关系。因此,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首先需要从强化学习入手。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系统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同时,应定期组织法治教育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其次,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还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宣传贯彻,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知并遵守。此外,还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其始终符合实际需求,能够有效指导实践。
再次,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还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
最后,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还需注重实效,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成为“墙上挂挂、嘴上说说”的摆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于在依法办事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综上所述,练就“法眼”,不仅需要激发学法懂法的活力,更需要提升按章办事的能力。这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正确的方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决心,以更加坚定的步伐,迈向法治中国的光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