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讲四点意见,待会x区长还将提要求,大家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聚焦指标抓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今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202x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较以往考核体系近七成指标出现了调整,其中新增9项、改动60项,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加可量化、可证明、可比较并与时俱进。一要更加突出人民至上理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等40项优化调整指标,聚焦人民满意的考核指导方针和评价标准,吃透考核精神、掌握考核要求,确保争创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充分展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创建。二要更加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区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卫健局等责任单位要围绕新增的“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大项,对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能力2项二级指标,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应急演练等规范文件,积极回应当前各类重大风险情景下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三要更加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区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要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7项指标,对照数字化、网络化的法治政府建设未来趋势和方向,高标准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各项重点任务。
二是全力配合抓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按照市委王昊书记提出的“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群,着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法治一体建设’先行试验区”工作要求,扛起主战场责任,强化主力军作为,全力配合市级做好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为我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来说,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其次,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公益广告、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区上下参与创建的热情和动力。此外,还要结合“七五”普法、“八五”普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再次,强化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区司法局要牵头组织编写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教材,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辅导,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公正执行。
最后,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区督查室要会同区司法局,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展示平台,定期发布创建工作动态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创新机制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有效路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要以此次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行政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别是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要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三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四要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构建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强化保障助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坚强有力的保障支撑,我们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入手,为创建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一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经费需求。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支持力度,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装备水平。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要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队伍,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同志从事相关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环境。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要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四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总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保持定力、久久为功。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