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202x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农民工劳务品牌”,提出劳务品牌建设目标任务。202x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协同协力共同建设一批劳务品牌,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的劳务品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起草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征求相关省直部门的意见后,于202x年2月10日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二十部门的名义正式印发。
二、研究制定《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以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技能培训与创业服务相配合的原则,全面提升我省劳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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