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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按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要求,为充分调动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突出抓发展、重点抓项目”的强大合力,实施大项目、好项目攻坚,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市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打好四大攻坚战,“有中生新”做大存量、“无中生有”做优增量,优化环境,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严格考核,确保“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总量目标。每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1000项以上;每年安排省市重点项目100项左右(省管重点项目规模在30亿元以上;市管(省考核)重点项目规模在10亿元以上;市级重点项目规模3亿元以上);每年安排省市重点推进前期项目100项左右;每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00项以上(其中工业项目不少于200项,超5亿元项目不少于100项);每年竣工投产项目100项以上。

  (二)重点目标。每年从100项省市重点项目中,筛选投资规模大,引领作用强,一季度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15项;筛选建设进度快,综合效益好,当年能够投产或部分投产的项目20项;每年从100项省市重点推进前期项目中,筛选50项重点推进项目。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三)具体目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努力消灭省管重点项目空白县。13个县(市、区)分为四类,其中:XX为一类;XX为二类;XX为三类;XX单独下达工作目标。一类县(市、区):每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100项以上;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0项以上(其中桃城区非工业项目不少于20项,超5亿元项目不少于10项);二类县(市、区):每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80项以上;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5项以上(其中超5亿元项目不少于8项);三类县(市、区):每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60项以上;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0项以上(其中超5亿元项目不少于5项);单独下达工作目标的县(市、区):每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50项以上;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5项以上(其中超5亿元项目不少于3项)。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资源,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实行重点项目台账管理,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规模、建设周期、进展情况等信息,确保项目进展透明可控。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确保项目库的质量。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优先满足重点项目需求。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基金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项目管理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严格考核奖惩。将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倒逼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用地保障、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返还,减轻企业负担。设立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建设给予适当补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重点项目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良好的项目建设秩序。

  (三)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预判和防范。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等问题的监管,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进行。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总之,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实现“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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