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省级指导组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开展评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持实践检验,坚持群众评价标准,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杜绝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科学评估教育整顿效果。通过此次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在学习教育环节中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方案》等文件要求,本次评估重点围绕以下十项内容。
市县两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市县政法各单位是否制定学习计划(清单),公布学习教育参考资料。评估过程中,将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计划是否详实可行,学习资料是否丰富多样,能否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警的学习需求。同时,考察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是否按照计划严格执行,以及学习过程中是否存在走过场、形式化的问题。
2. 市县两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是否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目标任务等进行宣传,并征求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意见建议。评估时,重点关注座谈会的组织情况,如会议频次、参会人员范围、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等,确保座谈会能够真正发挥桥梁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教育整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市县两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是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教育整顿的基本内容、有关措施、工作目标、工作安排等,营造开门搞整顿的浓厚氛围。评估中,将考察新闻发布会在媒体上的报道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对教育整顿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通过舆论引导,提升教育整顿的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度。
4. 市县党委书记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是否讲党课,课后是否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评估时,将查看党课的具体内容、形式及效果,特别是党课是否紧密结合实际,能否有效激发党员干警的政治热情和工作动力。同时,关注党课后的讨论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确保党课不仅停留在表面,而是能够深入到每一名干警的思想深处,转化为实际行动。
5. 市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是否作廉政教育报告,会后是否组织干警学习讨论。评估过程中,将重点检查廉政教育报告的内容是否紧扣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能否有效警示干警严守纪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考察会后学习讨论的组织情况,确保廉政教育报告的精神能够得到深入贯彻和落实。
6. 是否组织政治轮训,是否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延安整风”专题讲座,是否实现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评估时,将详细审查政治轮训的组织情况,包括培训课程的设计、师资力量的配备、培训方式的创新等,确保政治轮训既符合时代要求,又贴近实际需要。同时,特别关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延安整风”专题讲座的开展情况,确保广大干警能够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政治意识。
7. 是否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否开展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研学,是否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评估中,将重点考察党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深度,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能通过学习党史,深刻认识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关注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研学的组织情况,确保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深入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 是否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评估时,将检查红色教育基地的选择是否具有代表性,参观活动的组织是否周密有序,以及干警在参观过程中的感受和收获。通过实地参观和亲身体验,使干警更加直观地感受到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和伟大贡献,激发爱党爱国情怀,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9. 是否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增强干警遵纪守法意识。评估过程中,将重点检查警示教育的案例选择是否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案例剖析是否深入透彻,以及警示教育的效果如何。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使干警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0. 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评估时,将关注各地、各部门在学习教育环节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是否能够及时总结提炼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学习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成为提升政法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
三、评估方法
为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次评估将采取以下方法:
实地走访:评估组将深入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及其所属单位,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学习教育环节的实施情况。
2. 问卷调查:设计专门的调查问卷,发放给各级政法机关的干警,通过问卷数据的统计分析,客观反映干警对学习教育环节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3. 座谈交流: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干警、群众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学习教育环节的实际效果。
4. 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评估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评估步骤
准备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成立评估工作组,明确评估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评估组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分赴各地开展实地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覆盖所有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及其所属单位。
3. 汇总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评估组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初步评估报告,提交评估领导小组审核。
4. 反馈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评估领导小组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被评估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督促各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5. 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评估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最终评估报告,报省委政法委备案。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 积极配合:被评估单位要主动配合评估组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严肃纪律:评估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确保评估工作风清气正。
4. 注重实效:评估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既要发现问题,又要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通过本次评估,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的成果,为下一步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