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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开展实施农业产业“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有关精神,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202x年将开展实施农业产业“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带动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建设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为主题,以培育主导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打造,到202x年底,全省建成100个主导产业突出、生产水平领先、融合趋势明显、品牌知名度高、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示范带动全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链条更加完善、产业业态更加丰富、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更加明显,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业宜居、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重点

  各市要选择既有产业优势又有产品特色的行政村开展“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建设活动,原则上每个县推选1-2个行政村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打造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各市要参照省厅“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建设活动方案,指导辖区内县(市、区)在适宜村庄开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方向一致、有机衔接、多级联动的推进体系。到202x年底,各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数量达到所辖行政村总数的25%。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可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四个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x-2025年)》中确定的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谷子、精品蔬菜、道地中药材、优势食用菌、沙地梨、优质专用葡萄、山地苹果、高端乳品、优质生猪、优质蛋鸡、特色水产等12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10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行建设,确保“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取得实效。

  三、政策措施

  为保障“百村示范带动”工程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百村示范带动”工程的实施。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 加大财政支持:省级财政将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品牌推广等项目。同时,鼓励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安排配套资金,共同推动示范村建设。

  3. 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科技企业,组建专家团队,为示范村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和推广,提升示范村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4. 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一村一品”示范村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农民和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5. 拓展市场渠道:支持示范村与大型超市、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宽销售渠道。鼓励示范村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文化节等活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 加强人才培养:组织示范村的村干部、农民代表和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鼓励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等人才投身“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血液。

  四、实施步骤

  “百村示范带动”工程的实施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202x年1月-3月):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的示范村名单。

  2. 组织实施阶段(202x年4月-10月):各市、县按照既定方案,全面推进示范村的建设工作。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

  3. 评估验收阶段(202x年11月-12月):省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示范村进行评估验收,总结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对未达标的示范村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

  4. 总结推广阶段(202x年12月-202x年1月):省级工作领导小组总结“百村示范带动”工程的经验和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向全省其他地区推广。同时,加强对示范村的后续跟踪服务,确保其持续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取得预期效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强化考核评价:将“百村示范带动”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百村示范带动”工程的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浪费。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确保工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 注重长效管理:建立示范村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其在建设完成后能够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组织示范村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六、结语

  “百村示范带动”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业宜居、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坚信,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必将取得丰硕成果,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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